|
就信访事项平等对话
把事情真相公之于众
--厦门市信访听证会首次向媒体开放
黄高雄
2006年9月22日下午,厦门市信访局举行了一场信访听证会。由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法律界专家以及社会各界代表担任的十几名信访听证员,共同就刘XX信访事项进行了听证。
下午3时,听证会正式开始,参加听证的人员分别以记录员、申请人、答辩人、听证人、旁听人的身份各就各位。听证会主持人宣布了信访听证程序、听证会纪律以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。接着申请人刘XX陈述了家里固定电话无故遭遇停机、店铺因招牌用字规范问题被查封等需要听证的信访问题。当事人陈述上述主要问题后,市电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一一就信访听证问题进行答辩。全体听证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情况说明,按照信访听证程序,听证双方陈述、答辩后退场,由信访听证员对答辩双方的陈述、答辩进行讨论合议,形成了一致的听证意见。市信访局整理后将再次征询与会听证员的意见,最终将形成书面反馈意见答复听证申请人。
"这次听证会开了个好头。"市信访局局长陈国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举办听证会的目的是让信访双方对信访事项进行平等对话,将问题摆在明处,把事情的真相公之于众;同时由社会各界代表尤其是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对听证双方的意见进行分析合议,形成较为公正的听证意见,这一做法将进一步拓展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的方法途径。此外,邀请媒体监督的做法对双方都有利,特别是让行政、执法部门受到监督,促进依法行政。陈国平还说,各区、各部门今后可以根据实际,召开类似的信访听证会,让社会各界代表参与信访问题的评判,形成公正、科学的解决办法。
这场首次面对新闻媒体开放的信访听证会,引起了厦门主流媒体的兴趣,厦门日报、厦门商报、厦门电视台等多家权威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、报道,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的效应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