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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信访工作的五种作用
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
陈永年
2011年,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,更是海西建设的关键一年。我市信访工作紧跟时代,围绕大局,按照《信访条例》的要求,主动融入到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热潮中,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“五种作用”, 多做惠民生、促和谐的工作,多做活血化瘀、缓和矛盾的工作,多为社会增添和谐因素,多为经济发展提供助力,致力营造宽松、稳定、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一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
群众来信来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。信访工作机构一头接近群众;一头接近党委、政府,可以及时、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。因此,信访工作机构既要代表党和政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,及时汇集和反映社情民意,为各级领导机关科学决策、完善政策、改进工作提供参考;又要通过督促解决信访问题,进一步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感情,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发挥着桥梁、纽带的作用。
二、发挥保障群众利益的维权作用
信访制度作为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,作为一项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,其功能不仅仅是维稳,更重要的是维权。群众来信来访本质上是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,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看人民群众能否顺畅地表达愿望心声,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看群众合理诉求能否得到有效解决。
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方式反映问题、提出诉求,真正体现了对党和政府的信任。妥善解决群众诉求,既可以维护群众合法利益,又可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,两者互为促进,相得益彰。今年3月,市领导带头下访,解决了群众反映的房屋产权证办理、退休职工住房提租补贴发放等两个信访问题,再次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提升民生保障水平、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决心和诚意。信访工作者要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,把做好信访工作的过程变成为疏导群众情绪、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,变成密切党群政群关系、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。
三、发挥完善政策措施的“调节器”作用
信访活动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,它反映着信访者与社会组织管理者之间的关系,是社会管理者掌握社情民意、集中民智民力、实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途径。通过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综合分析,可以发现一个时期、一定领域内存在的普遍性、苗头性问题,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和改进政策的建议,从而建立政策反馈和纠错机制,成批解决信访问题,发挥政策“调节器”的作用
在我市新城区开发建设过程中,市、区两级信访工作机构针对失地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,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和汇报,为有关部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提供了建议,制定出台了调整征地拆迁逾期安置补助标准等相应政策,保护了群众权益,促进了社会稳定。
四、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的“减压阀”作用
追求社会和谐、稳定并不意味着要掩盖矛盾、压制矛盾,关键是要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、解决问题,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机制,从而保持社会的持续平安、有序、稳定。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可以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,通过建立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有利于迅速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,组织相关专业人员、法律援助人员、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,综合运用咨询、教育、协商、调解、听证等方法,依法、及时、合理处理信访矛盾。同时,还可以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、政策解释、说服教育等思想政治工作,理顺群众情绪,稳定群众心态。特别是对那些久访不息、重复越级的信访当事人,只要以真心换真情,主动接触,在真心实意地解决他们合理诉求的同时,做过细的思想疏导工作,就能解决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,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、信任与支持,发挥“减压阀”作用。
五、发挥改进工作的监督作用
从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可以看出,有一定数量的来信来访是对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少数公务人员的工作提了意见和建议。群众对这类问题的投诉,实际上是对工作的一种监督。
有关党委、政府和部门处理这些信访问题的过程,实际上是一个接受监督的过程。因此,要把来信来访作为群众监督的重要方式,促使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激发新的活力、新的思路、新的举措,不断推进厦门经济特区建设的自我完善和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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