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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

 

厦门市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


为方便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得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,特编制本指南。
一、主动公开
主要通过厦门信访网主动公开,网址为http://www.xmxf.gov.cn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,可填写《厦门市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"《申请表》"),向本局提出申请。
●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
电话:0592-5052429 传真:0592-5094513
地址:厦门市湖滨北路市政府东楼2楼 邮编:361012
电子邮箱:xxf@xm.gov.cn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~11:30 下午15:00~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●申请的具体步骤
1、提出申请
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提出申请。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、内容真实有效。《申请表》可从厦门信访网下载。其中,个人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2、递交申请
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市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室(厦门市人民会堂1楼)提出申请,也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《申请表》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"政务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;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"政务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;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"政务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。
●办理步骤
1、 审查。本局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。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不完整、内容不明确或未提供有效证件的申请,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、补充。
2、 登记。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、提供有效证件的申请应即时受理并登记入《厦门市信访局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登记表》。
3、答复。根据申请内容,自收到《申请表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。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,本局可以分别处理,分别答复。
4、提供信息。若本局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,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。
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或提供信息,应告知申请人,并且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
附件:
1、《厦门市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》
2、《厦门市信访局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登记表》


厦门市信访局

2008年5月14日

 
人民来访接待室:0592-5088222 接访处:0592-5094649 办信处:0592-5094648 征集办;0592-5088333
办公室:0592-5052429 局长室:0592-5094651 传 真:0592-5094513 邮 编:361012
地 址;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(市委市政府大楼1楼东侧)